详细介绍 |
咸祥镇咸祥中路改造工程(西宅至沿海中线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054 (发布时间:2017-03-24)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咸祥镇咸祥中路改造工程(西宅至沿海中线段)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3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咸祥镇,西宅至沿海中线段
项目规模:本项目线形依照规划线形布设,路线长度为1.386km,路基标准宽度为24m。本项目为改建工程,设计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二级公路标准执行。本项目建设包括道路、桥梁、交安设施、照明工程。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为795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313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共同筹措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1)和(2)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主设计师参加社保(2016年12月、2017年1月、2017年2月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3.3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甬资交管办【2016】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甬政发【2012】90号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甬资交管委办【2017】1号)执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上述要求。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3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资格(1)的要求,并拟派主设计师,本项目不接收同时具备招标要求各项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7年03月24日
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徐新宇
电话:0574-83033198
电话:0574-83033570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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