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龙门县X221线龙城至天堂山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门县X221线龙城至天堂山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门县X221线龙城至天堂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2016]151号)文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工程编号:龙公易建2017-12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城街道、龙田镇、地派镇辖区范围内,起于龙城街道,途经凌角塘、江冚等村,终止于地派镇渡头村。
主要实施内容及建设标准:道路全长11.336Km,全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桥涵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II级。工程投资估算为5617.9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龙门县X221线龙城至天堂山段改建工程的一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概预算(含符合要求的三级工程量清单)和清单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设计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市交通运输局评审通过且修改完善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
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 月 30 日至 2017年 4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县县城东门路11号)持建设工程(公路类)投标报名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以上复印件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交易员进场证(未办理交易员进场证的申请人请于报名前与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请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月 28 日 10 时 30 分(注:自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1天), 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 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 工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0693
联系电话:0752-2081031
传 真:0752-7980693
传 真:0752-2081031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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