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新建滨湖小学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金湖县教育局的新建滨湖小学项目已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拟对滨湖小学设计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滨湖小学设计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淮河西路以南,金滩路以北,金荷路以东,兴金路以西。
3.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本项目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平面规划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不超过总面积的15%)、室外电缆管线、景观(含道路、场地)、建筑智能化、夜景照明、围墙、主次入口大门、配电房、消防泵房、垃圾房、钢网架屋面、钢架玻璃雨棚,300米田径运动塑胶场地、风雨操场和施工全过程的跟踪服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分部分项竣工验收),需要变更设计的要求全部到位。所有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除绿化外)均需要深化设计,如所提及要求不全的均按江苏省义务教育教学设计标准执行。
4.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历天完成
5.项目规模:该项目计划占地中70035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新建一所8轨48个班小学,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及相关配套建筑和设施。投资额约8000万元。
6.招标控制价:150万元(包括不局限于新建滨湖小学项目的方案设计(设计、优化、定稿)(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幕墙、人防、消防、供电、燃气、声学、装饰、标识等相关需要专业资质进行二次设计的项目;各阶段出图;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成果设计、咨询及报审(取得设计标识);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以及提供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包含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要求的内容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设计项目)
7.合同签订后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20%;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20%;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缺陷责任期满后20天内付清余款。
8.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深化,均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苏政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图审中心图审。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
(五)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七)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6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九)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6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资格审查所需原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所涉及的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提供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任何一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为准。
2.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和没有网上报名登记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报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②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4008503300。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组成: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 3 家中标侯选人。
(4)定标原则:①本工程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详见评分标准)。若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取两者技术标分高者中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者,取设计费低者为中标人。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时,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合理,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所在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分值构成:技术标量化86分,商务标量化14分,总分100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商务标评委和技术标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低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商务评分细则(14分):
六、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叁佰元,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5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金湖西路188号三楼),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金湖县教育局
地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17- 86985515
十一、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