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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一期)设计
招标公告E3300000001000543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54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一期)(项目名称)经浙发改函【2016】23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设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一期建设面积约9万余平方米 、一期投资约为6.05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费,其中工程费用5.379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U-02地块,东至民和路、南至济仁路、西至金鸡路绿化带、北至丰二路,计划于2020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一期工程设计内容有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钢结构)、基坑围护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备用电源、暖通、建筑智能化(含室外部分)、人防、消防、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医疗专项设计(蒸汽、洁净、医用气体、物流传输系统、放射防护、生物安全工程等)、医疗医技流程设计、室外景观、广场、道路、配套管网管线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包括节能设计);本次设计方案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理念,分为两期建设。一期的医技用房及后勤配套设施用房应按总体规模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室、病理科、放射科、放疗科、药剂科、超声科、检验科、后勤库房、药库、配电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污水处理、食堂、道路(车流、人流、物流)交通组织、地下管网、医用气体、中心吸引、大型保障设施设备、信息中心、消防安防控制中心、医疗废品处理中心及其他后勤保障设施配置等等;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设计全过程须采用BIM技术(包括在各设计阶段提供BIM成果资料),并提供最终BIM设计竣工模型。本工程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调整、院区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全过程须采用BIM技术(包括在各设计阶段提供BIM成果资料),BIM技术运用内容包括:(1)基础建模(建筑建模、结构建模、机电建模(含强弱电、暖通、消防、给排水设备),模型需能反映出各管线、插座、照明、空调、阀门等点位;幕墙建模;精装建模;室外管线建模;(2)分析各施工阶段各工种施工图产生的碰撞点,并进行技术分析,调整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精确和施工进度;(3)提供BIM模型、软件及组织人员使用培训;(4)采用BIM对场地与交通组织分析,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5)提供BIM建模审图报告。(6)院区360°全景漫游展示,精装360°全景漫游展示。(7)提供BIM设计竣工模型。(8)成果交付及使用部门人员操作培训。(9)所有设计成果归发包人所有。(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设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5379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商住楼。(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设计补偿: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格投标,招标人将一次性对未中标单位给予设计补偿,具体为:定标委员会经集体议事法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3家单位进入直接票决环节的未中标单位根据得票多少分别补偿5万元、3万元,未进入直接票决环节的投标人各补偿1万元(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设计单位不予补偿)。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使用权自得到设计费用或补偿费用之日起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在本工程中使用或部分使用获得设计费用或补偿费用的方案的设计创意,不再另行付费(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5月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7年5月1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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