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潘火街道王家弄片区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062 (发布时间:2017-04-10)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潘火街道王家弄片区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3〕35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潘火街道,规划一路(一期)西起沧海路东至规划二路,规划二路(一期)南起兴宁路北至福柳路,福柳路(一期)东起世纪大道路西至规划二路。
项目规模:工程建设路线总长约930米(一期)。其中规划一路(一期)西起沧海路东至规划二路,长30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16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含桥梁1座;规划二路(一期)南起兴宁路北至福柳路,长36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20米,横断面布置为:2*(7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含桥梁1座;福柳路(一期)东起世纪大道路西至规划二路,长27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24米,横断面布置为:2*(8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工程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均为30公路/小时,含桥梁1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及其他市政综合管线;道路配套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
设计概算(估算)(一期):工程费用限额设计20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安全要求:合格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不得被评为C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执业资格要求:市政(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2.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不包括单项登记类型审核通过)。
3.3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自2012年4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项目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2月))。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3日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华燕
电话:0574-87842865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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