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百联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湖南·长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联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湖南·长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备[20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百联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百联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湖南·长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黄花镇机场口社区(规划红线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其中A区70431.5㎡、B区49566.7㎡),计划总投资约3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540天;
包含设计服务工期:8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方案优化、深化设计;
(2)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4)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等后续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百联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湖南·长沙)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配备的人员: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土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 4人)
3.3.2设计负责人1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每个专业配备不少于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人)。
3.3.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造价专业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由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
3.4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3.5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及造价专业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8.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体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22办公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介绍信(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且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体单位代理人);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不能扫描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8)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及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造价专业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由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每个专业配备不少于一人)的社保证明原件(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9)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提供查询信息资料)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省外企业提供);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叁套留存。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且报名时递交的资料与投标时递交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书面通知方式发布给投标单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www.csx.gov.cn/zbcg)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百联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女士
电 话:0731855703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孙先生
电 话:0731-85160666、0731-85163777
传 真:0731-85161719
温馨提示:
1、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服从保安指挥。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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