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宁乡沩水沿江风光带西岸三期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70331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沩水沿江西岸三期景观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7]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沩水沿江风光带西岸三期景观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宁乡县沩江西岸东一街至二环路绕城线;
3、建设规模:风光带全长1578m,总规划面积130500㎡,其中:绿地面积94090㎡,水景系统面积26868㎡,广场平台面积22838㎡,道路桥梁面积15294㎡,构建建筑物面积1374㎡。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共40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10天,初步设计周期1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20天。从方案调整至施工图完成,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包括相关专业设计、基础配套设施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01月至2017年03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即日起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服务导航“招标文件下载”专栏位置,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乡县东沩路支行
银行账号:60676769569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沩水沿江风光带三期景观设计”;
3、保证金提交方式:(1)银行转账;(2)银行电汇;(3)银行汇票;(4)银行保函。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四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4、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5、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31-88980422。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
八、设计补偿
不论是否中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还,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九、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
宁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80557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s://www.csggzy.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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