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仙都下洋至前湖大桥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都下洋至前湖大桥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17)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仙都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招标人为缙云县仙都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仙都下洋至前湖大桥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地区缙云县,起点桩号K0+000,路线起点与仙官线渠化交叉,然后沿仙官线下洋村段平行布设,然后采用11*20m预应力砼矮T梁上跨好溪,最终与下前湖村西侧的平黄线渠化交叉,路线全长496米。按三级公路40km/h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2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线路最大纵坡1.65%。
工程建安费约2214万元,总投资约324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包含定测、定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与预埋管线工程、绿化以及相应的环保水保措施等。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包含勘测、设计、施工工期)。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需由设计单位做为牵头人。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检察院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该证明的落款日期以招标文件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4月17日至4 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各成员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其他资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初步设计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参加投标单位需在2017年5月8日09:30前向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缙云县农业银行营业中心
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10101040015907
投标人应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不接受其他的交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5月8日 9 时 3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浙 江 交 通 网 ( www.zjt.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缙云县仙都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仙都街道
地 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邮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 系 人:李夏龙
联 系 人:徐如锐
电 话:0578-3012853
电 话: 0578-3019189 13454357269
信息来源: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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