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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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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700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4-24
详细介绍 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27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道路北起明州路,南至恒山路,全长约700m,红线宽度22m。在本工程范围内包括1座跨越规划河道的桥梁,河宽15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附属配套工程等。
工程费用:约2016万元(限额设计)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约 95 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为 30 万、设计费约为 65 万)(预计成交金额:勘察费约为15 万、设计费约为55 万)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 5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 25 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 2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勘察资质,或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勘察资质,或者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或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勘察设计 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08:30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 23:59(北京时间),登陆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 1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 2017 年 5 月 08 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 2017 年 5 月 08 日 16:00前,登陆宁波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09 时30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 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北仑区住建局网站、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不良行为积分高的为准)、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 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303
联系人:李淑媛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25050       
传真:0574-86838378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联系人:姚飞英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show.aspx?nid=2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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