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镇江小学及幼儿园项目设计工程(资格后审)

  • 发布时间:2017-04-20
  • 阅读次数:376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45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35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4-24
详细介绍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镇江小学及幼儿园项目设计工程(资格后审)

一、 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镇江小学及幼儿园项目设计工程 已经 镇新管办发[2017]22号 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丁卯片区  
⑵、计划完成时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时间为 45日历天(中标单位应确保在中标人公告发布后15天内提供桩基施工图纸(如有时),中标人公告发布后25天内提供全套的土建与安装图纸,后20天内提供完整的室外配套与装修图纸。
⑶、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5000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  
⑷、设计质量: 合格(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所有建筑(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机电、暖通、节能、绿色二星、消防等)、室外工程及综合管线(道路、围墙、护坡、运动场地及排水、供电、通讯、监控等管线及燃气等所有管线的综合管线平衡)、室内外装修、室内外配套设施(含标志标牌、亮化等)、景观(绿化、铺装、小品等)等所有项目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本设计工程须提供两名项目负责人。
其中建筑设计单位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
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高级工程师;
(3) 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出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以来必须具有承担过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项目总投资2.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学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
建筑装饰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以来必须具有承担过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项目总投资2.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学校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
(以上类似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原件证明材料需能准确反映投标人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总投资、设计类型等能够反映类似业绩指标的关键信息;)
(4) 其他: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单独对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需指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除非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 整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⑤、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六、本工程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组成,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审打分。技术标统计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商务标和技术标相加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50分,技术方案5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1、投标报价(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算术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方案设计评审(50分)
1、设计理念(满分10分)
①、初步设计充分体现设计方案和设计任务书要求;(4分)
②、初步设计依据方案设计,融合方案后体现新的设计思想与理念;(4分)
③、设计结合城市规划、环境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各方面提出的定性和定量要求;(2分)
2、设计方案的功能定位(满分15分)
①、功能用途、使用要求设计合理;(3分)
②、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交通组织等布局的合理性;(4分)
③、景观绿化、环境保护、建筑立面造型、建筑控制高度等设计的合理性;(4分)
④、平面布置、平面功能、平面分区设计的合理性;(4分)
3、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满分10分)
①、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设计合理性;(4分)
②、绿化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设计合理性;(4分)
③、主要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以及停车泊位设计合理性;(2分)
4、设计方案的深度(满分10分)
①、建筑、结构、机电、装修、配套等各专业设计技术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3分)
②、符合学校设计规范、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符合建筑防火要求;(3分)
③、符合建筑节能、符合建筑环保;(2分)
④、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2分)
5、设计概算(满分5分)
①、工程概算合理,组成准确,单位面积造价和功能造价合理,技术经济指标材料消耗指标合理;(3分)
②、合理选用先进的技术和标准,节约造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分)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7年4月19日00:00至2017年4月24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八、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4月19日00:00起至2017年4月24日 24:00止;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8980539)。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96号17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万达广场B03幢2603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胡斌                           
电话:0511-83179282               
电话:0511-85219927                     
传真:                                  
传真:0511-85219927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lntb.gov.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