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柴桥临港一路北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30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柴桥临港一路北延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中心城区,道路南起已建临港一路,北至金塘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全长约875米,红线宽度40m。在本工程范围内包括跨越规划河道的桥梁,河宽15米;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附属配套工程内容等。
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其中建安费用约4300万。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附属配套工程内容等。勘察、方案设计、初设(含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预计成交额:约109.25万元(其中勘察费为21.5万元,设计费为87.75万元)。
设计周期:50天,初设(含扩初及勘察)25天,施工图25天。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两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市政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分别报价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勘察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0日 08:30至2017年04月25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3.0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5月10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5月10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2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或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或拟派主设计师或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五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王晓岗
电话:15057440481
传真:86873236
电子邮件:199690613@qq.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徐喆
电话:0574-86781452
传真:0574-86781440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