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及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及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现代产业园E2地块。
1.1.3 设计范围: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人防、节能、土建、水电、弱电、建设道路、景观绿化、围墙、室外水电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项目设计及优化、编制工程概算等以及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施工期间设计单位需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派驻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1.4 专业内容:建筑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备案编号:2017-440113-54-03-001989。
1.1.6 资金来源: 。
1.1.7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内容包括1栋物流仓库(两层钢结构,钢构跨度大于38米)、以及辅助站房、门卫等功能用房、员工停车场、室外配套。投资总额:人民币 356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详见招标公告1.1.3设计范围)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勘察资质证书。(若项目涉及除建筑专业外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项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⑴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⑵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需为同一个人。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⑷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1.2.4 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并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备案。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委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委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动力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岩土工程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委派的概预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1.3.1.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定工程量3666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时报价不能超过9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30 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7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广汽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34、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金荷二路6号
1.7.3 联系人:詹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112526
1.7.5 传真号码:020-31102602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1.8.3 联系人: 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9285620
1.8.5 传真号码:020-89285620
1.8.6 电子邮箱:122152776@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14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15
1.9.4 传真号码: 020-22871920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番禺区建设局大楼2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1.10.4 传真号码:020-84892221
1.10.5网址:http://js.panyu.gov.cn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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