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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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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屏南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227285   平方米 工程投资 69061.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5-08
详细介绍 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投资〔2017〕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屏南县长坋中路。
2.3建设规模:
2.3.1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50727㎡,总建筑面积227285.42㎡,计容建筑面积197835.3㎡(其中住宅面积160865.89㎡,商业面积33650.12㎡)。不计容地下室面积29066.38㎡;架空层建筑面积383.74㎡,容积率3.9,建筑密度42.75%,绿地率15%;长坋中路:起点K0+000位于翠屏北路,施工起点K0+054.593接顺翠屏北路交叉口边界,终点K0+523.295至长坋东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523.295米,规划道路宽28米,行车道宽15米。项目总投资为69061.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568.34万元。
2.4计划工期:
2.4.1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工期1000日历天。其中:
①工程勘察设计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送审批部门审查的工作,在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报送图审机构审查的工作。
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用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经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工期为910日历天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中节点工期为市政工程路基部分150日历天,路面及附属配套工程按实际施工节点按施工定额工期计算,房建工程按单体单栋的施工定额工期完成)。
2.5招标范围: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5.1勘察设计范围为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业主指定的图审机构审查通过。
2.5.2施工范围为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暖通、消防、电气、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景观、绿化、排水)及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各种管道)等专业的施工(即施工图范围内的各项建安工程,含电梯、电力工程)及前期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2.5.3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5.4为推进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整体项目,本次招标以整体项目打包进行EPC总承包模式招标,具体实施按项目推进情况,分期分地块实施,发包人牵头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及相应审批手续,为了加快前期工作推进,EPC总承包方需派专业人员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报建手续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完成征地、拆迁工作;EPC总承包方按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地块办理开工前的相应手续后(如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进行实施,发包人不承担由于拆迁、征地工作所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项目规模变化可能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效益风险,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不予理赔;但由于拆迁、征地工作所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给与相应延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项目业绩:无  ;
3.3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投标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3.2投标人拟派本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投标人拟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4投标人拟派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最多允许为3个组成(由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三方组成);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投标人牵头人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并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7本项目踏勘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4日至2017 年05月08日(含法定及节假日),每天上午 08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6号)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三方或双方,投标时不得改变)等资料,携带资料非原件的均须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需提供原件核对),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核对上述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请勿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规划材料等相关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下午17:00分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或闽建信招字〔2017〕宁第006号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未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6号)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先后顺序依次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票据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登记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jggzyjy.cn/)和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
电  话:何女士  
联系人: 0593-71118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7
电话:0593-2513613、18059380613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屏南县支行    ;
帐户名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
帐    号:1002 6320 0170 0100 01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屏南县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可简写,但需明确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闽建信招字〔2017〕宁第006号投标保证金)
监管部门:屏南县住建局
监督电话: 0593-3309213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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