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石狮市环湾湿地公园设计
1.招标条件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石狮市环湾湿地公园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环湾湿地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狮经计〔201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只有收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根据闽建〔2015〕1号文规定进行邀请招标,并邀请至少1家有国家、省级设计大师称号或福建省龙头设计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狮市环湾湿地公园设计;
2.2.建设地点: 石狮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275公顷 ;
2.4. 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13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
2.5.2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湿地规划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协助竣工图审查等服务,最终以发包人审定后的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园艺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
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投标邀请当日。投标人如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人开出的证明文件)及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委托人开出的证明文件、设计合同至少其中有一项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及工程造价,业绩的日期以设计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的风景园林或公园或博览园或观光园项目设计业绩。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5 日至2017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人基本帐户汇往以下任一账户,并在汇出票据上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电脑录入或手写均可: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汇出。
注: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和泉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上发布
9.费用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不单独计算,包含在设计费中,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70% 计取。收费基价中设计收费计费额以设计项目施工招标(可能分阶段、分项目招标)中“石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最高控制价之和为计算基数(设计服务费用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评审会务费,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中所有调整系数均按1.0,无其他设计收费。项目实施中的变更不再调整设计费。
招标内容不包含勘察。
投标人若不具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资质,可经招标人同意后将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与此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外计算。
勘察设计过程中,若需进行工程测量等相关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费用。
本项目监管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电话:0595-88720887
招标人: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电话: 0595-88730189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与子芳路交叉口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
电话: 0595-88713900
联系人: 郑先生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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