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东方市八所畜禽综合定点屠宰场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八所畜禽综合定点屠宰场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政投〔2017〕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市畜牧兽医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市畜牧兽医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96㎡,建设1栋4层的业务用房,各1栋1层的综合禽类屠宰间、综合禽类待宰间、畜禽类入口门卫室、业务用房门卫室,3栋地上1层的锅炉房,1栋地下1层的设备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力、电气、消防、室外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300m³)和地下深水井、设备购置、场区道路、绿化、围墙、篮球场、彩钢板停车棚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含测量)及后续服务,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一投标人,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5月10日至2017年05月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1日08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市畜牧兽医局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
邮 编:5700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898-25525015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C座701室
邮 编:57020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6755224
信息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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