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陵水县黎安供水工程(一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黎安供水工程(一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陵发改审批[2016]3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陵水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供水规模1400m³/d。管道敷设从黎安风情小镇处接出来,沿公路敷设至黎安镇镇区、黎安村、黎明村和黎丰村,在去往大墩村道路交叉口预留二期管道接口。建设内容:新建输配水主干管、新建村内管道、新建村内入户管共65473米,路面破除和恢复19947平方米。采用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项目管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验信息的诚信档案手册书面版本。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注册人员信息截图为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包括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1日至2017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31日11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县
地 址: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F幢904房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人:王工
电 话:0898-83323418
电 话:0898-68502229
信息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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