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恒山路东延(二通道—宁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4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恒山路东延(二通道—宁钢)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西起珠江路,经现状第二通道,下穿北仑铁路支线,东至宁波钢铁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全长约1.75km,标准横断面宽42m,城市主干路,其中机动车道通行净空不应小于5米,非机动车道通行净空不应小于2.5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新建、下穿隧道1座、雨水泵站1座、雨污排水、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建设和道路附属配套工程内容等。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设(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下穿隧道、泵站、景观绿化建设和道路附属配套工程等)、保通方案。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约958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为275万,设计费约为683万。(预计成交额勘察费约110万元,设计费约440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勘察)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的设计资质和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的设计资质和③市政行业(城市隧道)专业甲级的设计资质和④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勘察资质,或由具有①、②、③、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同时具有①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勘察资质,或者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市政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城市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1日 08:30至2017年05月16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1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6月02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6月02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6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通过审核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仑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巍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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