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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高铁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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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淮安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15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5-19
详细介绍 淮安高铁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一、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拟建的淮安高铁商务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高铁商务中心项目方案设计。
2、工程地点:该项目南临枚皋路,北临丁庄路,西临站前路,东临北三路。
3、工程规模:总占地4162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4、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优化,达到报规划审批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6、招标内容:方案、优化设计。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企业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原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整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项目的方案设计。(申请人提供包括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原件)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2016年9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9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即可)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经评委会认定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减0.3分,每低出1%扣减0.2分,依此类推,不足1%部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本条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是指通过资格审查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
2、方案设计(满分6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文件,结合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如无重大偏差,各项打分不得低于70%。如存在重大偏差,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规划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要求;(8分)
2.2总平面布局;(18分)
2.2.1布局是否合理                        (5分)
2.2.2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3分)
2.2.3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        (5分)
2.2.4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5分)
2.3功能分区;满足本项目功能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8分)
2.4建筑造型: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造型是否美观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9分)
2.5结构设计:结构设计与建筑是否符合项目特点;(3分)
2.6消防: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布局设置合理,符合消防及疏散要求;(3分)
2.7环境保护: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配置合理,材料选用是否为节能、环保;(3分)
2.8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有关绿色建筑标准;(4分)
2.9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4分)
注:1、各投标单位有不超过10分钟的方案演示环节,方案演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方案演示人须提供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方案设计由所有技术标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3、甲方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并重新组织招标,未在排名之列或技术方案被否决的无补偿费用。
3、项目组团队实力(满分5分)
3.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注册建筑师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3.2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注册结构师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3.3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上述所有项目组成员,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从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业绩及获奖(满分5分)
(1)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项(建筑设计类)的,得2分;获得省级设计奖项(建筑设计类)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无证无文的不予认可)。
注:1)业绩打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若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规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不再打分);
2)公共建筑: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定义,不包括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须特别指出的是商住楼不包括在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定义范围内。
3)提供的获奖材料只认可一个项目获得的奖项,如提供了不同项目,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 其中,国家级优秀设计奖项(建筑设计类)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认定以建设部或中国建筑学会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者中国工程设计协会颁发(优秀工程设计类)的奖项为准;省级设计奖项(建筑设计类)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认定以省建设厅或省级土木建筑学会或省部级行业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建筑设计类)的奖项为准。
 七、补偿办法:第一中标候选人不予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20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10万元整。中标单位将负责方案优化、深化设计的所有工作。所有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所有投标单位须提供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单位自拟,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提供承诺书的不予认可。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7年5 月 15 日至2017年 5 月1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  14:00-17:00。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市深圳路16号)。
3、报名方式:携带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各投标单位须在2017年 6 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开标 二 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九、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5 月 15 日 到2017年 5 月19 日  。
十、联系地址及电话:
1、招标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9223287     
2、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一路4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7—89008612   15152403252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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