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爽尔妇婴童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PMNX170508
一、招标条件
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爽尔妇婴童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文件以宁开招投[2017]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爽尔妇婴童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3、建设地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康路南侧,东升路北侧地块;
4、设计规模:包括标准厂区、贺兰科技厂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总用地面积约79957.95平方米(合约120亩),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5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爽尔妇婴童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的优化设计,并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管线综合(含消防、弱电、强电、给水、排水和智能化等)、挡土墙、支护等室外工程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中标人须与招标人一起完成规划报建、消防报建、施工报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服务相关工作;
7、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共50天。其中:①中标后 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②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施工图经审查后 5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从方案调整至完成工作任务,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至少具有2个面积不少于7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 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至少完成过1个面积不少于7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的,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以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须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即日起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服务导航“招标文件下载”专栏位置,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319 0430 1710 77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爽尔妇婴童设计”;
3、保证金提交方式:(1)银行转账;(2)银行电汇;(3)银行汇票;(4)银行保函。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四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4、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5、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31-88980422。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方案设计补偿
不论是否中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还,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81783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s://csggzy.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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