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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电力生产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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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长乐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4982.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5-24
详细介绍 长乐电力生产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建锋招【2017】043号
1、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榕建锋招【2017】043号的长乐电力生产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7〕68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乐电力生产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镇会堂路东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在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建设长乐电力生产检修中心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767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生产检修中心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以及附属的道理、景观绿化等基层设施配套工程。
2.4.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4982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和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风洞设备及电动机基础、建筑防噪减振)、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的建筑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以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风洞设备及电动机基础、建筑防噪减振消防工程、人防工程以及附属的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 3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18 日至2017年 5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 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98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43.7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西洋路13号;
电话: 13805037696;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城市之春9栋106;
邮编:350200;
电话:18750591586 28812778;
传真:0591-28622588;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0591-28201206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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