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科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 GXZCHC2017-G2-0063-Z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科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已由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巴发改审批(2015)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巴马县人民医院院内 。
建设规模: 新建内科医技综合楼1栋13层(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配套室外水电、道路地坪、景观绿化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估算投资为473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90日历天(不含拆除、平整场地、报建及审图时间)。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08月至2019年 09月。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人防、装修(包含检验科及放射科等特殊科室二次装修)、消防、给排水、无负压水泵系统、电气(含机电照明、高低压)、电梯、防雷工程、通风、外电接入、发电机组(550KW以上)、智能综合布线、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绿化)、中央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直饮开水系统;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3.2.6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7年2月~2017年4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②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出具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贿赂犯罪行为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此函)。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06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设计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 15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类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 22 日至 2017 年 05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年05月 22 日至 2017 年 05 月 26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6 月16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5%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ggzy.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8-2302718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621215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兴街186号
地 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B座
邮 编:5475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小杨
联 系 人: 吴 工
电 话: 0778-6217577
电 话: 0778-2206666
传 真:
传 真: 0778-2206699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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