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勘察设计。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于梅山镇丰溪村梅山木材市场附近,接纵三线 K16+809.52,沿现有临时道路中线穿越梅山镇工业园区,经鼎诚村,竞丰村,跨越罗东溪,设芙蓉大桥,而后顺着东溪,经蓉溪村、新蓝村,然后再次跨越东溪,设芸溪大桥,经芸塘村、林坂村,绕道东龙加油站后,终点接入原有省道 307,设 T 型平面交叉。路线总长 7.778 公里。沿线主要控制点有:丰溪村梅山木材市场、蓉溪村、新蓝村、云塘村、林坂村、东龙加油站、省道 307,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本项目支线起点在省道 307 军民路口附近,设 T 型平面交叉,穿越蓉溪村,终点接省道 307 线梅山过境线 K3+790 处蓉溪水电站附近,设 T 型平面交叉,路线里程长 0.925公里。沿线主要控制点有:省道 307、蓉溪村、蓉溪水电站、省道 307 线梅山过境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照明工程、排水、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道路绿化景观等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为5.6342亿元。
2.3 建设地点:南安市。
2.4 技术标准: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工程、涵洞、交叉工程及安全设施、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作为一个合同标段进行招标。
2.7 勘察设计周期: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且允许中一个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或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如需答疑,请于2017年 05 月26日11:30时前将需答复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也可登录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提出疑问。
5.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拾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于2017年6月 12日17:00时前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原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普莲小区5幢202室
邮编:362300
邮编:3623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小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anantianya@163.com
电话:18159582263
电话:1565920786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一:600227148;
开户银行二:南安市建设银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二:35001656307052527891。
以上两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机构:泉州市交通委监察室、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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