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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南海未来城-南海公园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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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盐城市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3000   亩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6-02
详细介绍 盐城市南海未来城-南海公园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南海未来城项目已经盐城市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南海未来-南海公园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网上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注:网上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大致如下,具体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最新要求为准。
①外地投标申请人来盐网投标,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锁,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39910053-18e0-4ca3-bf06-a1a48daddf25&categoryNum=002001002(办理CA锁的链接,相关表格也在此网页上面下载和填写)
②投标申请人的诚信信息入库链接,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进行审核。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1d25cdd8-a7b7-4e00-9dd2-05bc8cc169a2&categoryNum=002001001
③外地投标申请人须将CA锁和诚信入库同步办理,企业CA锁办好后,还需进行激活,并上传相关资质证书(企业和人员),同时还需将上传资料的所有资料原件递交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进行审核】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南海未来城-南海公园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步湖路南、解放路东、人民路西,详细地址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3、工程规模:盐城市南海未来城-南海公园规划占地面积约3000亩(其中人工湖体面积约1000亩)。
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通过规划审查和图纸审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如涉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按专家评审会最终意见进行整改)。
5、质量目标:施工图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须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部门审查要求)。
6、设计及服务时间要求:设计周期须服从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方案深化,接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7、设计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方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范。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南海未来城-南海公园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施工图须在经招标人确定的深化方案及扩初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湖体、土方平衡、园林建筑及配套用房(含满足施工的各专业图纸)、景观及小品、绿化、、构筑物、铺装、道路、桥梁、驳岸、园林设施、标识标牌、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亮化(主要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驳岸、树木等亮化)、相关配套设施(不含周边展馆等建筑设计)以及与本公园景观相配套的(喷泉等水景、灯光、水上运动项目、游船布局、地下空间、旅游路线及车行交通、湖体水质保证措施及水质治理措施等)方案等内容,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负责现场指导施工;如不具备专项设计资质的,需委托有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允许分包但须经招标人认可。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为风景、园林绿化类专业(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中所注明的专业为准)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
注:风景、园林绿化类指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
城市规划、景观、风景旅游等专业。
3、投标人及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如投标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非投标申请人承接的,则还需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具体业绩要求为:至少承接设计过一项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占地面积达500亩及以上的公园项目设计业绩【业绩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该公园建设方的评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0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业绩资料要求:投标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公园设计合同原件及其对应的公园建设方的评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设计蓝图等材料;公园占地面积指标须在设计合同或设计蓝图中明确反映,如设计合同或设计蓝图中未体现公园占地面积,则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拒绝挂靠单位投标。
5、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级、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设计项目成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参保的在职职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时无须提供设计项目组成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生涉及设计项目成员参保情形等投诉事宜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参保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其中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必须确保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领取、递交:
1、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 5 月 25  日至2017年 6 月 2 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  日;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9  日 15:00  时。
2、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投标申请人不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造成无法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八、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办法:
投标人须于2017年6月 9 日9:00时至2017年6月 9 日15:00时前递交全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联系人:顾祥军,联系电话:13655101063)。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须装入封袋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2.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⑶投标申请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十一、资格预审办法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方法。
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少于9个时,招标人将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多于9个时,招标人将采用计分入围办法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排序方法确定9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注:如最后一名得分并列的,可同时入围)。
(二)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求:
投标申请人提供了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下列材料中的第1~5项,方可认为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材料中的第1~5项中的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计分程序。第6~8项资料为资格审查计分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且章印齐全;
2、投标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风景、园林绿化类专业(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中所注明的专
业为准)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如中央企业评定的职称)】
注:风景、园林绿化类指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风景旅游等专业。
5、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按资格预审计分办法要求须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按资格预审计分办法要求须提供的投标申请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等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材料不需要装订、直接装入封袋内。原件和复印件可放入同一封袋内,或分多个封袋密封。
(三)资格预审计分办法(总100分)
1、财务状况:(8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或注册资本金,投标申请人可选择有利于自身的选项提供资料,限评一项 。
主营业务总收入(指设计咨询业务)以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平均值为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以财务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数值计分),按如下计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得0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在30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得2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在4000万元(含)~6000万元(不含),得4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在6000万元(含)~8000万元(不含),得5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在8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得7分;
主营业务总收入在10000万元(含)以上,              得8分。
或:
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为准,按如下计分:
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不含)以下,             得0分;
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得4分;
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得5分;
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得6分;
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得7分;
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              得8分。
2、类似业绩和奖项:  (82分)
⑴投标申请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40分):本项对项目A(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本项最多计38分)和B分别评审计分。
A、投标申请人承担过占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公园项目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中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得基本分16分,加分内容及计分标准如下:
公园规模:公园占地面积在﹤500亩(不含)以下,
500亩≤公园占地面积﹤1000亩, 得8分;  
1000亩≤公园占地面积﹤1500亩,得10分;
1500亩≤公园占地面积﹤2000亩,得12分;
2000亩≤公园占地面积﹤2500亩,得14分;
2500亩≤公园占地面积﹤3000亩,得16分;
公园占地面积≥3000亩,得18分;
公园中水体面积:在100亩(不含)以下,得0分;
100亩≦其中水体面积﹤300亩,得1分;
300亩≦其中水体面积﹤500亩,得2分;
500亩≦其中水体面积﹤1000亩,得3分;
其中水体面积≥1000亩,得4分;
【注:公园设计业绩的有效期及业绩资料要求均同本公告第六条第3款;如因合同内容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委员会计分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计分时公园中水体面积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纸(蓝图或影印件)中的设计面积为准或以该公园的建设方或运营管理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为准,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依评审资料综合确定】
B、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计单位有过类似项目设计的成功合作经历的(业绩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以建设单位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中注明时间为准),得2分。【资料要求:①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同一个项目的三方设计合同复印件,即建设单位与国外设计单位的委托设计合同、建设单位与投标申请人的委托设计合同;②提供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设计单位】。
⑵投标申请人奖项(17分):本项评审计分时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奖项限评二个项目,二项计分以计满17分止。
投标申请人承担的公园设计项目获得奖项的,获奖计分如下:
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或国家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效期三年),一等奖(或金质奖)得17分/项、二等奖(或银质奖)得15分/项、三等奖(或铜质奖)得13分/项、表扬奖等其他奖项的得8分/项。
获得省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效期二年),一等奖得7分/项、二等奖得6分/项、三等奖得5分/项。
获得省辖市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效期一年),一等奖得5分/项、二等奖得4分/项、三等奖得3分/项。
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下同。
⑶投标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15分):本项限评一个项目,并按最高分计分,且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承担的项目。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占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公园项目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中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得基本分9分,加分内容及计分标准如下:
公园规模:公园占地面积在﹤500亩(不含)以下,得0分500亩≤公园占地面积﹤1000亩, 得1分;1000亩≤公园占地面积﹤1500亩,得2分;1500亩≤公园占地面积﹤2000亩,得3分;2000亩≤公园占地面积﹤2500亩,得4分;2500亩≤公园占地面积﹤3000亩,得5分;公园占地面积≥3000亩,得6分;
注:公园设计业绩的有效期及资料要求均同均同本公告第六条第3款。
⑷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公园类设计项目的奖项计分(10分):本项只评一个工程项目,只计一个最高分,且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承担的工程。
投标申请负责人承接过公园类设计项目获得奖项的,获奖计分:
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或国家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效期三年),一等奖(或金质奖)得10分/项、二等奖(或银质奖)得9分/项、三等奖(或铜质奖)得8分/项、表扬奖等其他奖项的得6分/项。
获得省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效期二年),一等奖得6分/项、二等奖得5分/项、三等奖得4分/项。
获得省辖市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效期一年),一等奖得4分/项、二等奖得3分/项、三等奖得2分/项。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在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没有明确反映的,不予计分。
注:投标申请人设计业绩奖项可以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重复计分。
3、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1)投标申请人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有效) 3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企业资信及设计团队素质   7分
A、企业资信:请提供各类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等能反映企业资信方面的材料,打分区间0~3分
B、设计团队素质: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中有无国家工程院院士或者有无享受国务院津贴的高端人才?拟派出的设计组成员中是否有及有多少工程技术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风景、园林绿化类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有多少?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设计类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有多少?除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外,其他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等相关配套专业的人员数量及其学历职称等情况。打分区间0~4分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对A和B分别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4、其他要求:
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招标人提出,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 1 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后,招标人视情况可组织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入围的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可要求被考察的投标人提供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原件材料,以备招标人核查。如发现其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如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具体情形包括:
a、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具体情形包括:
①、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
②、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③、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④、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申请人的账户缴纳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b、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包括: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⑥、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招标人如公示期截止时间前发现上述违规情形的,投标申请人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要求当地招标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5、投诉(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超出法定期限,不予受理。超出法定期限后,投诉(异议)人不得提出新的主张。
6、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中标候选人及投诉人(异议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在诚信库中锁定,不得用于投标。
7、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机关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应承担赔偿
责任的,投诉处理结束后,招标人根据具体损失情况,从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数额,直至扣完为止。
8、对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9、如发现资格预审未入围单位参加投标的,一经发现,一律作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10、投标申请人需自己做好资格审查计分统计表,并与资料原件一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封袋中。
十二、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主要评审内容为 投标报价、质量、工期、设计方案及项目负责人答辩、企业业绩奖项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十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五、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六、方案深化补偿: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根据资格审查入围单位数量,充分考虑参与方案深化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分层次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侍洪林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顾祥军、朱青
联系电话:0515-68868168、88351869
地址: 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5楼5011室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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