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恭城县多彩瑶乡·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备案编号:GXRZGLZB20173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县多彩瑶乡·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备案编号:GXRZGLZB201731)已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恭发改行审字[2017]45号、恭发改行审字[2017]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通过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政府性融资、招商引资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高铁经济产业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道路10条,桥涵9座,道路等级分别为次干道、支路,道路及桥梁总长11.257km,含“六横(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部分))四纵(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部分))”;整治河道全长约2.8km,河底宽约10米,河口宽度约35米;水系景观工程(种植、园建等园林景观约60000㎡、小品、设施、指示牌、景观叠石等园林景观设计约5070m、规划修建长约5070m,宽约2.5m的休闲步道;新建4座景观桥(其中10米长石板桥一座、20米廊桥一座、25米长风雨桥两座)、新建壅水坝钢坝四座;长廊、景观亭等节点配套景观建筑约800㎡,夜景灯光等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6.1亿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等为548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08 日历天(各单体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的工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07月至2019 年 01月。
招标内容及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河道整治设计除外)、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含河道整治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路桥设计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
3.3.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3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4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4 业绩要求:有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项在建(或已完成)的合同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请于 2017 年05月31 日至 2017年 06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刷卡报名。
4.2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持专职投标员诚信卡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刷卡: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出具)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17年02月至2017年0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4)恭城瑶族自治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设计单位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齐全且通过核查后方可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 05 月 31 日至 2017年06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06 月 22 日10时00分,地点为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八巷6号住建局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3-821417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县恭城镇拱辰东路66号
邮 编:542500
联 系 人:谢燕
电 话:0773-82157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 B座电商谷四楼
邮 编: 541000
联 系 人: 李秋凤
电 话: 0773-5841116
传 真: 0773-5841116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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