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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工业园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 发布时间: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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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江永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0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6-07
详细介绍 江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工业园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江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工业园安置点建设项目 已由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江永政发改字【2015】82文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江永县农村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拟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工业园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 江永县工业园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规模:总投资估算约10000万元(以财政审核为准),安置房共计512套,其中50㎡12套,75㎡280套,100㎡156套,125㎡64套,占地总面积约41775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含江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工业园安置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含施工范围内本项目各专业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含安置小区的土建工程、小区道路、绿化及广场等配套设施,经评审通过后的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240天(日历日),按招标人指令合理安排实施。
2.7质量要求:
①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② 设备及材料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③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项要求。
3.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以下资料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沙市万家丽路中段华雅财富大厦9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湖南省外企业的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4)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拟任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原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牵头单位)。
(9)承诺书(见附件一);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2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永县农村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3874628432
招标代理公司: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长沙市万家丽路中段华雅财富大厦906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  0731-82255989;
邮    箱:  2463834001@qq.com 。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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