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介绍 |
红碾、华严、蔡桥市政公园工程项目(景观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碾、华严、蔡桥市政公园工程项目(景观部分)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青发改招标﹝2017﹞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国家规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青发改招标﹝2017﹞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41801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碾、华严、蔡桥市政公园工程项目(景观部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红碾、华严、蔡桥市政公园占地约430亩,位于绕城高速内侧。主要修建内容为市政公园绿地及公园用地配套设施和配套管理用房
2.3建设地点:青羊区红碾、华严、蔡桥社区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2.4.1设计范围:本工程景观部分设计内容
2.5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2.7设计方案补偿: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设计方案费用投标单位自理,招标人均不给予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2014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0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上述表单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如为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8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 月 5 日至 2017年 6 月 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报名或者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局域网或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http://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6 月 28 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sppr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199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8-87463366
传 真:028-8746117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28-86722578
传 真:028-86722578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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