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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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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平潭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11825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871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6-09
详细介绍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岚招字〔2017〕010 号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互华岚招字〔2017〕010 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6〕A09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重新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75825.67㎡(约合113.74亩),总建筑面积11182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745㎡,地下建筑面积4080㎡。建筑物占地面积34165㎡,建筑密度45.06%,容积率1.58,绿地率10%。拟建设5栋仓库、1栋综合楼、1栋设备用房、2栋门卫以及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绿化、装卸货平台、道路、停车场、场区配套管网及信息化系统。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开工,本次设计为为二期工程;
2.4投资总额:总投资28710.7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用24702.47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限额为19761.976万元;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建筑红线图内的土建装修、室外设施安装、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建设期至/年/月,工程建设周期 / 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大陆企业: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2.台湾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取得有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资格且具备满足本工程建筑设计能力的台湾建筑师事务所。(注:1.台湾建筑师事务所须已在平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备案核准的承揽工程范围为建筑工程);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备案手册中设计负责人应为建筑师);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m2 及以上的仓库或厂房设计项目(其中单体工程仓库或厂房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
3.4.投标人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 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采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19761.97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83.4230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4#-6#裙楼3层,
邮编: 350400   ;
电话:0591-86161896;
联系人:施秀玲。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西航海坛金座2号楼 ,
邮编:350400  ;
电话:0591-23137601;
联系人:范永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7063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备注:1、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2、缴款凭证上应注明为“互华岚招字〔2017〕010 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电    话: 0591-23178988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7层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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