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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产业园中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PP模式)

  • 发布时间: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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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90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66527.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6-07
详细介绍 广清产业园中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PP模式)

根据广清管函〔2017〕8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广清产业园中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PP模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清产业园中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PP模式)
二、招标单位: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广东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63-697990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林工      
联系电话:020-833143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0763-6979998
三、建设地点:广清产业园。
四、项目概况:广清产业园中小学建设工程分小学部和初中部两个工程,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68670平方米(103亩),规划建筑总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小学部占地38670平方米(约58亩),总建筑面积为51385平方米;初中部占地30000平方米(约45亩),总建筑面积为38615平方米。具体的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公共连廊、门卫及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园林景观、给排水、照明等。计划项目总投资约66527.93万元,其中初中部校区29301.13万元,小学部校区37226.8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融资及投资;②勘察部分(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场地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③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④工程部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下室工程(含人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将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方式对项目进行回购。中标人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同时通过规划验收、环评验收等,并获得质监站认可施工质量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中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对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移交及保修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包括竣工资料归档等。
中标人须在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办理项目专用共管账户,有关项目建设的所有资金投入及支出,必须通过该专用共管账户进出。招标人将全程对项目的建设资金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投入且专款专用。
园区财政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应全额全数缴入广清产业园国库,具体要求按照建设业主相关部门指导执行。
3、项目总工期:①勘察工期20个工作日;②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③施工工期24个月。
4、项目计划回购期限:本工程不计投资回报率,利息计算方式:企业投资资金×实际工期(开工报告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单位:年)÷2×银行基准年利率+回购期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后分4 年回购。质保金不计算利息。
六、资金来源:政府资金(35%)+企业自筹(65%)。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7日
注: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6月14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资质;③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③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④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五。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日期顺延3日。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且经评议确定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3家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人数不足3家或经评议确定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须是各自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持《现场踏勘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六)亲自到场报名,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6979909;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广东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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