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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植物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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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宁德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955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7584.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6-16
详细介绍 宁德植物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7-015号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编号为 FJZY宁招2017-015号的(二次招标)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宁发改审批【2017】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植物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福口村南侧、霍童溪南侧区域;
2.3.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396亩(93.07hm2)总建筑面积约95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服务中心1栋、展览温室1栋、科研实验楼1栋、科普展览馆1栋、生产服务管理处8座、专业园区10个、科研试验区1个、树木园区1个、生态保育区1个、同时配套建设入口大门、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供配电、照明、给排水、防洪、防火、监控等公用辅助工程。
2.4.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17584.6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额11770.66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10885.6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修建性详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招标内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市政综合管网工程;场地铺装工程、园林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给排水、路灯照明、服务设施等公园公共配套建设工程;公园绿道工程;游客服务中心工程等。
2.6设计周期:
2.6.1. 修建性详规、方案设计优化:中标通知书发出 20 日历日完成;
2.6.2.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及修正):方案设计批准后 20日历日完成;
2.6.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 20 日历日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且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
2.6.4.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图的预算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城乡规划;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6 月 17日 17 时 30 分前(包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nd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请看“办事指南”中的【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见问题说明第9点】。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ww.ndztb.com.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4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电子评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5 日 9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 12 号建设科技大楼 1 层);
7.2网络递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固化 (edo 格式)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注意事项:
1):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3现场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凭证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凭证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3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且不予在一体机上解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885.6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13.2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ndztb.com.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ndztb.com.cn)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铜镜村,
邮编:352108;
电话: 0593-2398186 13599820186 ;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邮编:352100;
电话:0593-2075188
联系人:余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210101040017990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7-01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 12 号建设科技大楼 1 层
联系电话:0593-2358071   联系人:小谢。
监管部门名称: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电话:0593-2990133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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