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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忠信镇金源新村(造福工程)EPC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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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浦城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6-20
详细介绍 浦城县忠信镇金源新村(造福工程)EPC项目                             

招标编号: MCPCZ〔2017〕   054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忠信镇金源新村(造福工程)EPC项目”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16〕基字 9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忠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城县忠信镇金源新村(造福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忠信镇金凤村洋尾;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4项目运作模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款需要中标人投资,回报率为零,下浮率K值的取值区间为:9%-11%(均含本数)(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5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 1000万元,其中:施工阶段工程费暂定招标控制价为800万元,设计费招标发包价为 30万元(一次性包干,今后不做调整)。其他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合同签订;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6招标内容:
2.6.1  ①市政配套设计施工(包括场地土方平整、道路、路灯、给排水、电力、绿化景观、挡墙等);② 建筑单体设计(包括建筑单体选型、单体效果图);以上市政配套设计施工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协助业主开展前期报批手续;以及开工、验收、交付使用、维护等工程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7总工期: 360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
2.8.1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8.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8.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登陆“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不超过2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
(3)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方,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方资格;若主办方为福建省外注册的公司,需在福建省内有工商注册满3年的正式分支机构。
(4)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办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主办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0)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全权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
3.4 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要求:
(1) 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执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承担施工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安全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 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任何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未发生任何重大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6日8时30分至2017年 6 月20日23时59分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报名。并于2017 年   6月 16日至2017 年 6 月 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带公司联系函,及投标人符合本招标工程资质的证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五.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 月5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1、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6日 8时 30 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八.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36H,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浦城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浦城县忠信镇中心街38号       
联 系 人:  罗思明  
电    话: 1350950887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9-2838399、2829019
传真: 0599-2829016
联系人:余工 (浦城分公司 )
监督部门: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2822076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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