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岩太野奢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游步道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岩文旅土圆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HXLYZB(2017)008号(招标编号)的岩太野奢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游步道(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编号:闽发改备〔2017〕F0302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文旅土圆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岩太野奢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游步道设计(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永定区陈东乡岩太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游客服务中心总用地约23亩,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景观游步道总长度约2.5公里,包含多个具有特色的观景平台和景观节点;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000万元;其中游客服务中心投资总额约1000万元、景观游步道投资总额约1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太野奢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游步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内容:岩太野奢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游步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根据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以及项目实际需要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0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预计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项目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2日09时00分至2017年07月12日17时00分通过《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dggzyj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需要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凭购买凭证(网上购买成功后显示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并将该页面打印)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82号龙岩商会大厦B幢8层801室)无记名索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含通用本)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前汇达(以汇达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使用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账号:1730 1010 0100 1339 34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工程的招标编号“HXLYZB(2017)008号投标保证金”或“简写本项目的主要简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办广电大楼7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本项目设计的计费额(设计收费基价)以有权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核算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的 75%计取。
9.未中标补偿:对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排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投标人给予未中标补偿。招标人含税一次性分别给予未中标的第二名投标人人民币伍万元、第三名投标人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费用补偿,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岩文旅土圆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陈东乡乡政府内原派出所业务楼
邮编:364105
电话:13799366126
联系人:小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82号龙岩商会大厦B幢8层801室
邮编:364000
电话:13860242083
传真:0597-2262068
联系人:小郭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办广电大楼7楼
监督部门: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7-5832917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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