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三亚市抱坡溪湿地公园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抱坡溪湿地公园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规模:湿地公园按照功能共分为四大区域,包括:入口服务区,康体运动区、生态湿地区、田园风光区。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86650㎡,其中:水域面积为62873㎡,绿化面积为183674㎡,园路及场地铺装面积为26103㎡(包括:园路17463㎡、广场3440㎡、停车场5200㎡),景观建筑占地面积为13900㎡(包括:公共卫生间660㎡、景观构筑物9400㎡、运动场地38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理、驳岸整合、土方、水污染处理、绿化、园路、广场、景观小品、休闲娱乐设施、海绵设施、生态绿道及其配套设施、景观照明、园林给水排水等。
(2) 建设地点:三亚市荔枝沟片区;
(3) 招标控制价:16612.82万元(暂定价,以财政评审结论为拨付依据,以结算审计结论为准),其中:设计费:约533.68万元;建安费:约16079.14万元;
(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施工总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其承担的相应分工对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5 财务要求:施工企业须提供2016年度的无亏损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以成立年限为准。
3.6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15289786357
电 话:0898-88205619
信息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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