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DYNMZ2017 -062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新建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和门诊大楼及地下人防工程、医疗康复中心、消毒供应楼、行政信息综合大楼、景观河道工程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000㎡;
2.3、工程地点: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
2.4. 计划工期: 工程勘察及地质灾害评估工期: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1)、勘察单位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
(2)、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上述资质独立法人或企业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
报名前主办方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开具日期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方为有效) 。
3.5.本工程项目为省、市重点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避免投标人盲目投标,特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各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各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等原件现场核查。须在2017年6月29日下午5:00时前先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人员信息核实,后持招标代理人员信息核实证明前往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详细踏勘项目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原有的相关情况后提供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踏勘证明后到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现场踏勘证明书。(踏勘现场联系人: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田主任,联系电话:0753-3753980)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报名时间:2017年6月 30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 7月1日至2017年7 月5 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等媒介上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将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xnz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盖章) 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地址: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内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75398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新都路67号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753-3321132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