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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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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7-18
详细介绍

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7]18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决定对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627019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26531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江街增江大道北5号。
四、项目概况:拆除原监区D区建筑1568.5平方米、通道雨棚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复建),场地平整1835平方米;新建监区建筑2066平方米(含建筑装修)、变电房30平方米;对监区A、B、C、D四个区实施给水管线改造、热水和通风系统改造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710.4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7-4971
2、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规模:拆除原监区D区建筑1568.5平方米、通道雨棚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复建),场地平整1835平方米;新建监区建筑2066平方米(含建筑装修)、变电房30平方米;对监区A、B、C、D四个区实施给水管线改造、热水和通风系统改造等工程。
完成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物按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评价标准进行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拆除建构筑物、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工程、建筑、结构、装饰、强电、给排水、消防、消防弱电、通风、监区热水系统改造、测谎、突审室装饰、室外照明、监控视频系统、发电机房等]至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代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按建筑物按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评价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4)为满足本工程项目投入使用所需的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含用地红线外)的接驳;
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6)现场七通一平
5、招标控制价:¥1486.74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1339.32万元、工程设计费¥49.83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26.79万元(指临水、临电接入费、入场便道等前期费用)、基本预备费¥70.8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招标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17年07月18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从发布招公告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8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12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07月18日14时30分至2017年07月18日15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10时00分。
5、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达投标报名地点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上述①至②资料需按照要求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投标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报名费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三、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名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报名人员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6270197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heb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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