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长兴县高铁站至洪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高铁站至洪桥公路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厅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浙江省长兴县,是连接长兴高铁站与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的一条快速通道,该项目全长约7785.876米,其中一级公路段长度为4400m,设计时速为80km/h,包括7座桥梁;二级公路段长度约1825.876m,设计时速为60km/h,包括1座桥梁。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兴县高铁站至洪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绿化、环保工程、道路照明、机电设施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0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30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2.5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上述名录中的业务范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 年 6月 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到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5.3 所有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交纳下载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二路58号
联 系 人:何主任
联系方式:0572-6221663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杜友仙
电 话:0571-85393046(0572-6298663)
传 真:0571-85390046
信息来源: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