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共青城市2016年垦区危房改造金湖乡凤凰安置点二期设计项目
设计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赣建共招字【2016】第39号
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共青城市共安大道以东、金湖乡凤凰村部以北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0m的安置房96套及相关配套设施。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完成拟建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规划设计(修建性详规深度)、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阶段的相关服务,配合建设单位报建、承担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工作。
本项目监理费约为15.0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乙级](含)以上
主持设计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级(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业绩要求:主要设计师近三年内(2013.6—2016.7)完成12000m2及以上面积的类似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必备)、建设方委托设计书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至少两项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主持设计人 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主要设计师近三年内(2013.6—2016.7)完成12000m2及以上面积的类似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必备)、建设方委托设计书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至少两项证明材料。);
2、外省企业需提供入赣证明材料
联系人 杨晨
联系人电话 18172908181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5日
招 标 人: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共青城市金湖乡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15179293191
电 话:18172908181
信息来源: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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