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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凤山(袍里)至乐业(新化)公路(凤山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GSZBEF-2017006)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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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凤山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53433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7-12
详细介绍 省道凤山(袍里)至乐业(新化)公路(凤山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GSZBEF-2017006)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凤山(袍里)至乐业(新化)公路(凤山段)项目已由桂发改交通[2017]202号文以及桂交行审[2017]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补助、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补助约占实际估算总金额的60%,向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约40%;招标人为凤山至乐业(凤山段)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于凤山县袍里乡坡心村(三门海景区附近),接国道G243线,经海亭、平乐乡、力那、洪力、在林佑坳与国道G357凤山至凌云公路相交、此后经东王、金牙乡、上牙、外里,终点K56+600位于凤山县与天峨县交界处。
2.2本项目全线划分为一个标段,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范围:本项目全线的两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防护排水工程等。主要工程量相见下表。
2.3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53.433公里(短链3.167公里)。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5米。设计速度全线拟采用40公里/小时的标准。
2.4工程工期:30个月,其中,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应提交两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联合体的为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的施工类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投标人设计类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本公告第3.1款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资质叠加满足本公告3.1款的规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须符合联合体协议书的职责分工划分,且与其资质相适应。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施工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类专业),具有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3)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类专业),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4.2业绩要求
(1)对于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超过30km的新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施工业绩。
(2)对于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超过30km新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3.4.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的为牵头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2)投标人(联合体的为牵头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4.4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4.5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4.6投标人(联合体的为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44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企业)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将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列入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的规定执行,并以招标报名截止之日投标人所具备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时,其信用等级按照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执行,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公路设计企业,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送相关材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信用等级确定资料。
3.4.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为施工企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0月(含10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办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报名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山至乐业(凤山段)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联系地址: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路南巷4号                               
邮政编码:547699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78-6812276                        
传    真:0778-6812276                        
招标代理: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联 系 人:覃小姐
电    话:0771-5718963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电        话:0771-2115069、2115032
行政监督部门: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778-2116816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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