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配套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人民法院(招标人)的编号为南建标〔2017〕069号(招标编号)的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配套工程设计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7〕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配套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666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214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75.17平方米,建筑高度49.70米,建筑层数13层;还有夜景工程、场地绿硬化、景观工程、安检室、围墙、大门、门卫等配套设施。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898.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5.2内容:本次设计项目招标内容为二次装修工程;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系统);暖通、空调工程(含深化设计);消防、水电工程;夜景工程;场地绿硬化、景观工程;安检室、围墙、大门、门卫、管网、配套设施等专业工程。本次设计工程不限于以上项目,综合楼配套设施全部包括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2、若部分专项设计项目未在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承担业务范围内,则需把这部分的专项设计项目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相关专业或建筑设计或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 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只能用于一次工程交易活动,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时到账收款凭证为准)。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 0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工程设计标准收费部分)80%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南安市,
邮编:362300 ;
联系人: 王先生 ,
电 话:13859766966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九楼,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00509转
传真:0595-22104509;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一: 35050165630700000591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5-68900576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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