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龙游县江滨公园(二期)方案设计招标

  • 发布时间:2017-07-10
  • 阅读次数:653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龙游县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7-27
详细介绍 龙游县江滨公园(二期)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序号:LYFW2017-137-019
一、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要求,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定设计单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龙游县江滨公园(二期)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三、概况
1、基地位于:龙游县县城西北沿衢江,龙翔路以北、人民路路以西至红树林小区地块。长:约1600米 、宽:约70米 ,设计面积110765m2,约166.1亩。
2、优势:区域性特色公园,交通便利。
3、指导思想:服务于当地居民健身、休闲,发展居民所需的活动空间及运动设施。
4、设计原则:按总投资额4000万以内进行限额方案设计。根据龙游县规划局文件《****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等,要求尊重自然,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原则,以人为本,分析公园的使用人群,合理安排交通流线,设置各类体育运动场地,营造运动空间,最舒适的进行各类休闲、活动。无论男女老幼都能够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停留场所。绿化景观体现四季特色,望江品茗与一期翠光阁相呼应融为一体,形成滨水景观。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四、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公园总规图所示范围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房屋建筑、道路、休闲运动设施(或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成果需经发包人确认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注:红线内原有建筑拆除)
五、设计时间要求
中标后方案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优化,提交正式成果并得到发包人确认。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配备的主要人员:
(1)拟配备的风景园林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风景园林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园林绿化专业),须提供职称证书;
(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农商银行;帐号:201000013409698。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席位费400元请在2017年7月26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九、提交方案成果及方案评审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27日0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方案奖励及设计费
1、经评审委员会确定3个推荐方案,确定为推荐方案的设计单位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0万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8万元(获奖单位须提供正式发票);第一名中标方案设计单位,确定为本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单位。奖励将于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确定的中标方案设计单位为本项目方案深化、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单位。设计费用按12元/㎡标准,各设计阶段费用比例为:方案设计30%、初步设计20%、施工图设计50%。
3、未入围的设计单位不作任何费用补偿。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朱女士 0570-7566756
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杨先生 15869070197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