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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湾龙海路绿化彩化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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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海南  三亚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12804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7-18
详细介绍 海棠湾龙海路绿化彩化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棠湾龙海路绿化彩化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6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改造范围位于龙海路(由海榆东线至三亚国际免税城路段),总长度约2100m,改造总面积约112804㎡,其中:绿化工程面积为94437㎡,人行道铺装面1836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绿化种植、铺装、给排水、园建等。
2.2  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区龙海路,由海榆东线至三亚国际免税城路段;
2.3  招标控制价:41313700.00元(暂定价,以财政评审结论为拔付依据,以结算审计结论为准),其中:设计费:1608900.00元, 建安工程费:39704800.00元;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施工总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其承担的相应分工对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5财务要求:施工企业须提供2016年度的无亏损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以成立年限为准。
3.6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四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人:金工    
电  话:0898-88665631                              
电  话:0898-68568122    

信息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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