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九江路小区施工图设计及勘察工程
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的 九江路小区施工图设计及勘察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7】90号文批准建设,所需的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设计单位。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九江路小区施工图设计及勘察工程 ;
3.2工程地点:淮阴区渭河路东侧、九江路南侧;
3.3建设规模:拟占地3458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3.4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并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3.5设计工期:100日历天(包含图审);
3.6招标设计范围:本次设计包含本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以及工程勘察,含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路灯、智能化、景观绿化、出入口大门、燃气、供暖、供水、道路、围墙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验收等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设计范围均要设计到位);
3.7勘察成果要求:
①勘察工作进度应符合发包人对设计周期的要求,根据设计进度需要提供合格的岩
土勘察成果文件;
②勘察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
③工程测量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需要。
3.8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00%。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万元;
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7.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同时具有勘察资质甲级。
7.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7.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7.6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7.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7.8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注明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最多可以两家组成联合体,同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各自应满足的资格要求及有关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
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8.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8.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此时间前携纸质投标文件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209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参加现场开标。
9.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网上电子投标文件;
9.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1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1.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说明: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所涉及的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按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任何一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
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为准。
1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11.3详细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11.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1.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偏离基准价相同的,低价优先排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候选人的排序。
12.注意事项
12.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2.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12.3.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交到工作人员处,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4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2.5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2.6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3、联系方式
13.1招标人地址:翔宇北道和樱花路交界处(淮阴区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651544778
13.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九江路119号
联系人:徐子军 电话:13805235591
13.3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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