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龙岩市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71121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已由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龙开经发备〔2017〕F000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建豪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建豪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岩市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定区高陂镇园区北环路北侧);
2.3建设规模:生产基地一期总投资25000万元,建安造价约12000万元。新建钢结构厂房、生产服务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63000平方米,建成后拟具备年产18万立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主厂房工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龙岩市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含本项目的设计、预算、采购、施工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道路、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
②施工范围包括: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配套设施(燃气、强弱电、网络)、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办公家具、重要生产设备等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⑤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
⑥文明施工标准:达到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多于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3.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17年8月13日17时00分通过《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dggzyj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需要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凭购买凭证(网上购买成功后显示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并将该页面打印)到招标单位福建建豪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幢5层)无记名索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等)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办广电大楼7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和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dggzyj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建豪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幢5层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597-26668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9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38872249;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账 号:1730 1010 0100 1339 34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办广电大楼7楼
监督部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住建环保与安监局
电 话:0597-2965668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