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台江建安招2017003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 的招标编号为榕市台江建安招2017003 的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 〔20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 ,代建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延平路62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00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6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为13729.78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11317.34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主体土建工程(含地下室)及装修、给排水、电气、基坑支护、井点降水、安防工程、消防、暖通、幕墙、智能化、道路、景观绿化、绿色建筑、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两幢近现代建筑的修复设计,校园景观休闲区拟建校前广场、文化长廊,综合实践活动区拟建生态园、科技园以及后续阶段的设计服务和各项建审的配合报批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1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分两期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3.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11317.3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约为298.5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路古街建海新村A楼5层 ;
电话:15880484738;
联系人:方诗钦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190068
传真: 0591-83190067 ;
联系人:林莉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7月)
单位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1160 3010 0100 1392 5801 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台江建安招201700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1-83273723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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