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欢乐海洋项目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欢乐海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045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欢乐海洋公园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欢乐海洋项目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
1.2 建设地点:大王山旅游度假区湘江欢乐城内,潭州大道以东,桐西路以南,巡抚东路以北。
1.3 建设规模:欢乐海洋项目位于潭州大道以东,桐溪路以南,巡抚东路以北地块,该地块占地面积450亩(30公顷),其中欢乐海洋占地面积约290亩(19.3公顷),周边为配套景观用地(桐溪湖二期)占地面积约160亩(10.7公顷)。欢乐海洋项目包含海洋动物展馆、景观水系、室外观演场地、游乐设备等,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其中土地和海洋哺乳动物费用为约5.6亿元,工程费用为约10.4亿元。项目第一年预计游客量为160万,每年以5%-8%的比例增长,并计划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
以上所有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180天(日历天)。
1.5.1其中概念设计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4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在概念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方案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在方案评审通过后60天内完成;土方平衡、基坑支护、边坡及挡墙等工程设计在方案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用于提前开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
1.5.2各阶段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欢乐海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后续其他专项施工图设计配合、地勘以及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和施工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2.1、3.2.2两项资质:
3.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工程咨询【专业为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八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9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米的主题公园项目的设计或设计咨询或主体结构顾问类似业绩。
3.4本项目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兼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本项目设项目咨询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以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3号令,对设计团队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7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csxdq.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7月25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设计补偿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8.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设计补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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