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平潭商务营运中心3号、5号楼办公装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RPT2017-019号
1.招标条件
1.1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的 商务营运中心3号、5号楼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 〔2017〕32号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商务营运中心3号、5号楼办公装修设计 ;
2.2建设地点:平潭商务营运中心3号、5号楼;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层、5-14层、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4-25层,面积约为1674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2678万元;设计费估算约140万元。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室内二次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服务;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二次装修、新风系统、建筑智能化、消防改造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 9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大陆企业: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员工;台湾企业: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取得有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资格且具备满足本工程建筑设计能力的台湾建筑师事务所(注:台湾建筑师事务所须已在平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备案核准的承揽工程范围为建筑工程);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备案手册中设计负责人应为建筑师);
3.3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的一般室内装修设计项目;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相关材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相关材料电子版(含原建筑平面图等)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企业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原件须以信封密封形式单独提交,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④台湾企业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需持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
联系人: 俞先生 ;
电 话:0591-231523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海坛湾别墅旁 ,邮编:350400;
电 话:0591-86161648,传真:0591-86161648;
联系人:小翁。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一个帐户即可,需注明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 7063 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 1617 2070 5919 8888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0591-23157358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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