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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滨江商务区滨河公园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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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晋江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8025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5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7-25
详细介绍 晋江滨江商务区滨河公园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晋设施招20170719012的晋江滨江商务区滨河公园项目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滨江商务区滨河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2017〕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晋江滨江商务区滨河公园项目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 陈埭镇高坑村、池店镇赤塘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025公顷,景观步行桥桥长大于100 m,步行木栈道长约1500m,景观绿化约90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2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8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晋江滨江商务区滨河公园绿化景观方案设计(含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1.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步行桥、步行木栈道、休闲广场、居民健身器械及景观绿化等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成时间证明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工程投资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1日08时30分至2017年07月25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1800万元计(最终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预算审核结论为准),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 57.40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  ,邮编:  362200  ;
电话:  15306963328   ,传真:      /   ;
联系人:   韦孝勇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  362200  ;
电话:0595-82003884 / 15259509354  传真:  /  ;
联系人:潘虹米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  424758379456  。
部门或机构名称: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点:晋江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电          话:0595—85684406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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