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职业中专学校学位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职业中专学校学位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2017】44号文批复,建设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职业中专学校。现就本工程规划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职业中专学校学位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1.2标段划分:按二个标段,分别投标;
标段一: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标段二: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1.3建设地点:标段一:双龙幸福城南面靠原207国道位置;标段二:瑶都大道入口东面位置;
1.4建设规模及概况:
标段一:新校区进行规划设计面积计107亩,建筑面积38625㎡,预计投资11040万元。 建筑密度≤20%,绿化率≥ 40%,建筑控制高度≤40米,容积率≤0.8。办学规模为阳华中学60个班,学位3000个其中寄宿生2600人。设计建筑物需满足教学、行政办公、教师学生用餐、体育综合、教学辅助用房及传达保安等功能。
标段二:新校区面积约508亩,现进行一期规划设计356亩,建筑面积220000㎡,预计投资68054万元。建筑密度≤20%,绿化率≥ 40%,建筑控制高度≤40米,容积率≤0.8。办学规模为职业中专学校180个班,学生9000人其中寄宿生8500人。设计建筑物需满足教学、行政办公、教师学生用餐、体育综合、教学辅助用房及传达保安等功能。单体建筑面积可超过20000平米。
1.5资金来源:融资贷款;
1.6设计周期:
标段一:45 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 7 日历天内按完成方案设计;
(2)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 8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5)节能咨询、绿色建设设计(标识)及咨询等工作随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
标段二:75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完成方案设计;
(2)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20 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40 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5)节能咨询、绿色建设设计(标识)及咨询等工作随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具体包括单体建筑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空调等各个专业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同时,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
1.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标段一:阳华中学控制价为46元/㎡;
标段二:职业中专学校控制价为42元/㎡;
(按平方单价报价,具体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国家相关规范GB/T50353-2013,按最低标准调整后为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单位在湖南省需设有分支机构;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2.3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以及其他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①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及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②其他设计人员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一名注册城市(乡)规划师);③本项目参与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本项目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交纳2017年1月1日后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2.4投标人近三年内(以发出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无重大经济法律纠纷,企业资金营运状况良好,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已承担招标人建设项目设计且建设项目未竣工决算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到 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98号二楼)报名登记: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6)投标单位入围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
(7)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可查询网站和密码以及网上养老保险个人查询情况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8)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报名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9)以上资料需提供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予补偿。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送至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82581618@qq.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yzcity.gov.cn/)网站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746-2317712 。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标段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阳华中学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18974690200
招标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标段二)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130374628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逸云路198号二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874351110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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