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镇江市第三中学学校改扩建项目(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第三中学 的 镇江市第三中学学校改扩建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已经 镇教发[2017]66号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镇江市西府街10号
⑵、计划完成时间: 本项目设计的要求时间为 40日历天
⑶、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设计费控制价190万元。
⑷、设计质量: 合格(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方案、效果图、规划总平、管综、桩基、人防、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含空调)、消防、太阳能、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亮化(含路灯)、供电局设计范围以外的室外强电、自来水公司设计范围以外的室外给水、智能化等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3) 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出具报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0分,技术及方案38分,资信、实力及业绩12分 。(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合计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6.1 投标报价(50分): 招标控制价为190万元。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2技术及方案评审(38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以下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进行评分。除技术标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1)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3分)
(2)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的理解、项目特点及建设现状分析:思路清晰、措施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本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的描述准确、有针对性; (3分)
(3)方案设计;(12分)
设计理念(满分6分)
①、方案设计充分体现设计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②、设计构思新颖,具有独特的创意,体现新的设计思想与理念;(2分)
③、设计结合城市规划、环境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各方面提出的定性和定量要求;(2分)
设计方案的功能定位(满分4分)
①、功能用途、使用要求设计合理;(1分)
②、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交通组织等布局的合理性;(1分)
③、景观绿化、环境保护、建筑立面造型、建筑控制高度等设计的合理性;(1分)
④、平面布置、平面功能、平面分区设计的合理性;(1分)
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满分2分)
①、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设计合理性;(1分)
②、建筑节能、建筑环保、绿化率设计合理,符合要求;(1分)
(4)施工图设计(6分)
①、技术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安全性措施;(2分)
②、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建筑安全、建筑防火等国家及地方现行各项规范要求的措施;(1分)
③、施工图设计经济性保证措施,特别是每平方米钢筋含量和混凝土含量合理性措施;(2分)
④、绿色建筑节能,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5)设计周期的保证措施,承诺中标后7日内完成总平优化修改及调整,承诺中标后10日内完成总平的报批工作,承诺中标后20日内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3分)
(6)拟投入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结构、资历等状况5分
①、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各专业确保2名以上(含2名)国家注册师(其中,建筑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电气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不可兼得)(4分),少1名扣2分;
②、其他人员结构(1分)
(7)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2分)
(8)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2分)
①、后续保障措施(1分)
②、后续服务时限 承诺遇到问题能在1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决问题(1分)。
(9)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提供出的优化要求,并免费在15日内优化设计到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通过为止。(2分)
6.3 资信、实力及业绩(12分)
1)企业资信及实力情况:企业获得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同时具有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2)企业业绩:(4分)
①、企业2014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30000平米及以上规模的中小学类的设计项目得2分。(需提供工程设计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企业2014年8月1日以来,完成的学校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成果,获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1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
3)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①、投标项目负责人2014年8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可容纳800人及以上的学校类剧场或音乐厅项目设计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项目负责人2014年8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学校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成果,获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1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2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
③、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
备注:
(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6.4 本评标办法中各项评分所需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证书、获奖证书、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否则未提供原件的相应项目不得分。
所有参与项目的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注册证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章、出图章),并提供各专业人员2017年4、5、6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与证书对应,否则不得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奖项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6.5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7年7月25日00:00至2017年7月31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八、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7月25日00:00起至2017年7月31日 24:00止;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6、本工程无设计项目未中标补偿费。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西府街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洲花园二区9幢102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李 工
电话:0511-85223233
电话:0511-88970128
传真:
传真:0511-88970228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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