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360省道张渚至西渚段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8-11
  • 阅读次数:647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宜兴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15   公里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8-15
详细介绍 360省道张渚至西渚段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XSJ20160300104
1、招标条件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的360省道张渚至西渚段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宜兴市财政拨款。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起于张渚镇区南侧与342省道宜广公路交叉处,在张渚镇区西侧往北布线,与张戴公路交叉,并在沪宁钢机西侧转向西,与规划宜长高速公路、云湖路交叉,经西渚镇区北侧、元上集镇北侧,在元上神禹山庄附近顺接360省道溧阳段,全长约15.5公里,四车道一级公路。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有: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其他工程等)的勘察与施工图设计,包括地形控制测量及放样,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省级报批、施工阶段服务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设计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工作,递交完整的施工图。
2.5工程地点:宜兴市南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条件: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综合类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勘察),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部分工作。
3.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需注明联合成员在项目中所承担的相应工作);
3.5.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5.7没有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3.5.8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3.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公告后附件,直接下载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签到时收取。
4.2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工程项目“答疑公示”区公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5日 14 时 10 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 ① 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核验的原件资料: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⑤投标保证金票据。
5.4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原件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费用与支付
6.1 勘察设计费用
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
(1)、勘察设计费用为设计人完成所有招标范围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2)、若因业主原因引起项目的线型(1km以上),桥型结构、横断面变更等调整设计,相应增加的设计费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协商决定,或由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设计。
6.2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1)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50 %);
(2)本项目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 28 天内,发包人再向设计人支付经审计核准后的勘察设计费用的(30%);
(3)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 28 天内,付清余额(20%)。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发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 8 月 9 日至2016 年 8 月 15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宜兴市宜城解放东路60号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王科       
电    话: 0510-8791087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楼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缪淼        
电    话:  0510-80321960-8623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