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德化县驾云亭扩建工程安置房项目和人才商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环闽招DH〔2017〕13号的德化县驾云亭扩建工程安置房项目和人才商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分别由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7〕172号 、闽发改备〔2017〕C11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财政拨款、企业融资和银行贷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德化县驾云亭扩建工程安置房项目和人才商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1603.52万元。其中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2040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459.83平方米;人才商务中心项目用地面积13466.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40.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凤凰花苑、凤池花苑安置房、人才商务中心,及相关的人防、供水、供电及通讯等配套工程。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1603.52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德化县驾云亭扩建工程安置房项目和人才商务中心项目的三维建筑信息模型(BIM)、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及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基坑与边坡支护设计)。
2.6.2招标内容: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幕墙设计、门厅及候梯厅装饰设计、绿色建筑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工期4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2项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个设计合同段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项目的设计业绩,及单个设计合同段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的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6.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7月27日8:30至2017年8月2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式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8月22日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2017年8月22日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环闽招DH〔2017〕13号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电子回单或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23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7年8月23日 08 时 00 分开始接收)送至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117号),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投标文件接收处。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徐桂儒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隆中小区
地址:德化诗墩152号
邮编:362500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8960381699
查询电话:18120635600
联系人:徐桂儒
联系人:陈瑞珠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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